政务信息公开
证监局领导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专项业务
机关建设
政策法规
媒体报道
热点研究
统计信息
监管对象
在线服务
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图文直播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建言献策
公众留言
公众论坛
联系我们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保护
  您当前的位置: 辽宁证监局 > 办事指南  
 
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批
【时间:2008年04月28日】        【来源:辽宁局】               【字号:      

事项范围

申请在辽宁辖区内变更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据

(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办事部门

辽宁证监局期货处

应具备的条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备任职资格。

申请材料

(一)      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期货公司的正式文件,须有文件文号,格式见附件(一);《期货公司变更申请表》为该申请书的附件,格式见附件(二);

(二)      股东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做出该决议的日期与期货公司上报申请材料之日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三)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格证明。

办事程序

(一)               期货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二)               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三)               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四)期货公司应当在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期货业务许可证。期货公司自领取期货业务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以及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附件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书

    (二)期货公司变更申请表

附件.doc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访问统计 | 更新统计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