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2008年6月21、22日,辽宁证监局与辽宁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了辖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辖区34家上市公司159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辽宁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辽宁证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培训工作,2005以来分别举办过独立董事培训班、财务总监培训班以及《证券法》、《公司法》培训班等,总体效果显著;股权分置改革后,由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与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息息相关,只有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才能做到公司制度无漏洞、岗位无隐患、公司无风险。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认真学习,迅速理解和掌握董事、监事所必备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
此次培训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课程的设置针对性强。培训内容涵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政策解读、董事和监事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都是学员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内容;二是上市公司重视、相关人员踊跃参加。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要求,培训对象为除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以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辽宁辖区应培训人员259名,参加培训159名,占比61%;三是授课老师理论和业务功底深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聘请了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深专家授课,深入浅出的授课方式让培训学员轻松掌握相关知识要点;四是组织严密,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标。本次培训采取全封闭方式、培训地点远离市区,为学员提供了安静的学习环境。从书面考试结果看,学员成绩均达到及格水平。
参加培训的学员对本次培训给予充分肯定,纷纷表示授课内容与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受益匪浅。同时,对我们提出了加强案例教学等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以后培训工作中加以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