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证监发[2008]100号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中辉期货司字[2008]第26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对你公司拟任:
董事 熊飞云(身份证号:330702196506076411)
姚米娜(身份证号:330921197711052528)
吴继明(身份证号:140102196003216015)
监事 李展作(身份证号:332627197311260751)
薛小玲(身份证号:142401196303112121)
张 萍(身份证号:140102197301281223)
以上六名同志的任职资格无异议。
二、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熊飞云等六名同志的任职手续。
三、 你公司应当自做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并备案相关材料。
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