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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印发〈期货监管协调机制工作规程(试行)〉等规程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139号),山西证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期货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按照通知要求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认为,在当前期货市场发展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五位一体”期货监管协调工作机制(以下简称“监管协调机制”),对整合系统资源,夯实监管基础,真正落实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效率,增强防范、控制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意义重大。通过监管协调机制这样一个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顺畅、反应快速、监管有效的网络工作平台,实现联动监管。 《期货监管协调机制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协调监管工作原则、主要内容与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作为派出机构今后要在净资本、保证金安全、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期货公司风险处置、信息共享等五方面工作中按要求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责。大家认为证监会对监管协调中涉及期货公司重点监管工作的净资本监管、预警信息处置以两个规程形式发布,使得监管职责与分工、监管工作流程与要求、协作方式等进一步明确、细化,在监管工作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也更加有利于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将按照规程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期货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相应的内部工作规则和流程。按照“统一领导、共享资源,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合理监管”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设立工作台帐,记录电话联络、公文往来及协调监管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向证监会做好有关报告工作。不断加强与各协作方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增强防范、控制和有效化解辖区期货市场风险的能力,切实提高期货协作监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