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监局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注重利用调研中形成的研究成果来指导日常监管工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进行调查研究,寓调研于监管中,做到边监管边调研,通过调研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近期,我局在认真完成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现场检查任务的同时,对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全流通环境下辖区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新形势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变化及其监管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建立与完善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新环境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变化及其监管研究》两篇调研报告,报送上市部。
一、带着调研课题进行上市公司监管。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市场的根本性制度障碍得到清除,近期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股权分置改革是否就能包治百病?市场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和风险?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会由过去的股权无法流通对股价漠不关心,到现在股权可以逐步流通,高管股权激励逐渐具备实施条件,股价开始与他们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而变得过分关注股价?是否会利用信息披露来做文章,为自身谋求不正当利益?虚假披露、欺诈、误导会否再次抬头?面对市场和监管对象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风险,如何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管?因此,山西局决定在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同时,要带着课题搞监管,在监管中思考研究问题,提高监管水平。
二、在监督检查中完成调研任务。今年,适逢中国证监会部署在全国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山西证监局一方面安排上市公司的监管责任人对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结合日常监管进行审核把关,另一方面在实施公司治理现场检查时,对一些以前存在的“三会”运作、“三分开”、“五独立”、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公司”进行重点检查和调研,研究新环境下这些问题的新变化,据此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三、在日常监管中验证调研成果。山西证监局要求上市处监管责任人利用参加上市公司各种会议和对上市公司进行检查的机会验证手头已经形成的调研报告,完善调研报告内容,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理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