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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交易与证券托管
【时间:2007年06月08日】        【来源:山西局】               【字号:      

◆指定交易

  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必须通过事先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由该会员履行清算交收义务。即投资者与某一证券营业部签订协议后,指定该机构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交易点。从19984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投资者变更指定交易时,应当向会员提出撤销申请,由该会员申报撤销指令。指定交易撤销后即可重新申办指定交易。

 

◆证券托管

  托管证券公司制度即二级托管制度,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证券托管制度,即中央登记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营业部分别托管的制度。其中,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相关证券存管业务;同时,以证券营业部为托管证券公司设立证券托管库,负责托管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

  这种制度可概括为: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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