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条件
拟任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二、审核程序
(一)期货公司申请变更营业部负责人,应当向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二)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三)期货公司变更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四)期货公司应当在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营业部经营许可证。期货公司应当在领取新的营业部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营业执照和营业部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向期货公司和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三、提交材料
(一)期货公司关于变更负责人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期货公司的正式文件,须有文件文号。《期货公司营业部变更申请表》为该申请书的附件;
(二)拟任负责人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附件
(一)期货公司关于变更营业部负责人的申请(示范文本)
(二)期货公司营业部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