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期货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相关精神要求,我局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山西证监局证券期货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下称《制度》)。
《制度》共由五部分组成:1、证券期货重大案件的界定;2、报告范围;3、报告内容;4、报告程序及时间;5、相关要求。
为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制度》明确规定,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各处室应当落实各自相应的工作责任,密切关注负有报告责任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及时履行报告职责。同时,还应注意加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法制部门等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证券期货监管法制环境。
《制度》的制定,不仅是完善我局监管制度的重要步骤,而且有利于协助证监会及时了解掌握司法、仲裁实践发展变化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的影响,进而更好地为监管决策提出合理建议,防范化解监管的法律风险,促进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