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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权证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
| 【时间:2008年02月20日】 【来源:天津局】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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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为权证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适宜风险偏好型的投资者参与。但由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还缺乏对这一创新产品的认识,特别是缺乏对其中所含风险(如创设机制可能影响权证交易价格等)的了解,所以,上证所要求权证投资者参与交易前都须签署的风险揭示书。 同样,武钢集团在2005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认购权证、认沽权证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暨行权期调整的提示性公告》中第一条也对投资者进行了该项风险提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已在武钢权证上市前一天发布了相关通知,提前告知投资者将启动创设机制,投资者对这些事实应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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