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证监局领导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联系我们
公告要闻
辖区简讯
通知公告
市场要闻
辖区市场
统计信息
机构名录
在线服务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规定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权益保护
证券投资常用知识
天津经济
天津政策信息
地方发展动态
滨海新区动态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图文直播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建言献策
公众留言
公众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证监局 > 投资者教育 > 投资者权益保护  
 
天津证监局提示本市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时间:2007年09月20日】        【来源:天津局】               【字号: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在上海和深圳举办了两场第三方存管账户规范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进行全面培训并布置相关工作。天津证监局提示本市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应关注开户证券公司的相关公告,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天津证监局提醒投资者要关注两个概念和三个时点。

两个概念: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

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三个时点:

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退出交易系统,投资者如需恢复使用休眠账户,需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

2008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各证券公司对仍未按规定规范的不合格账户,从其柜面交易系统中移出并中止交易。

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由原证券公司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休眠账户是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最近连续3年以上无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访问统计 | 更新统计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