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证监机构字[2008]46号 签发人:刘能元
关于同意齐鲁证券聊城东昌西路
证券营业部迁入天津滨海新区的批复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聊城东昌西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天津市的申请》(鲁证字[2008]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将聊城东昌西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天津滨海新区。
请你公司在收到该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新址证券营业部的筹建工作,并于筹建工作完成后向我局申请开业验收。在我局未出具开业验收合格证明前,该新址证券营业部不得正式对外营业。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