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证监机构字[2008]42号 签发人:刘能元
关于于德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于德海同志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营销总部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于德海(身份证号码:11010819690903273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于德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