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期将组织稽查总队公开招考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参加了2007年12月1日举行的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笔试并获得面试资格者,我会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本人。 二、面试时间、地点 定于2007年12月24—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国谊宾馆(总机010-68316611)进行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将会通知到面试人员个人,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到考点报到。 三、面试要求 (一)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各种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面试单位留存。未带身份证和相关重要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三)请面试人员在审核相关资格以后,及时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面试顺序抽签截止时间为面试前10分钟,逾期不到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请面试人员合理安排行程,自觉遵守时间规定,及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同时注意安全。 (五)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面试人员自理。 联系电话:010-88061725,88061921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