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 尚福林
(2006年12月29日)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再过两天,我们将迎来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回顾“两法”实施一年来资本市场发生的重要变化,总结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所做的工作,研究新形势下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任务,意义重大而深远。
下面我就“两法”实施一年来的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谈几点意见。
第一、“两法”的实施促进了资本市场的转折
人大常委会修订“两法”,按照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决策,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重构。“两法”修订出台凝聚了立法机关的丰富智慧,也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辛苦努力,比较好地符合了资本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两法”实施一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全方位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经历重大转折,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市场运行基础更加扎实稳固。股权分置改革,从法律本质上讲,就是贯彻落实“两法”所要求的同股同权的基本法律原则。这项改革历时一年多,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改革的目标。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带来的两类股份、两个市场、两种定价机制的问题,消除了影响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奠定了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为完善资本市场定价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市场创新创造了条件,股权分置改革使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更坚固、运行机制更符合市场要求。
二是市场改革创新取得重要进展。以保荐、询价、审核等制度改革为内容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初步形成,并购重组的方式不断创新,权证产品继续发展与规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断推出,融资融券交易、股指期货交易正在积极推进,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FII等机构资金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与保险市场出现了一定的融合,等等。市场改革创新呈现出十分活跃的局面,激发出强大的活力和能量。
三是市场结构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中小企业板稳步发展,代办转让系统逐步扩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适时启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一批超大型公司成功上市,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催生了许多公司整体上市,市场集中度得以迅速提升,大盘蓝筹股在稳定市场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基金、券商、保险、社保、QFII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已占可流通市值约41%,比2005年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投资者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各种基金、权证、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陆续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市场产品结构得以优化。
四是市场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按照“放松管理、加强监管”的监管理念,完善市场化的发行审核方式,落实交易所的上市审核权,强化中介机构对市场行为的约束,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机制,落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义务等等,相关主体自我约束、自律规范、自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开始落到实处,市场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总之,“两法”实施以来的一年,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按照“两法”规范全面推进的一年。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明显增强。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明显提高,在国民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增强。
第二、“两法”的实施推动了资本市场的法治水平提高
法治是资本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更是资本市场稳步发展的保障。资本市场是一个主体多元、利益多样、矛盾多重的市场,资本市场又是一个信息高度透明、资金流动迅速、博弈纷繁激烈的市场,要保证资本市场的秩序和理性,必须借助表现为法治形式的规则、手段和机制。修订后的“两法”进一步理顺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关系,成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石。“两法”实施一年来,我们狠抓“两法”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两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全面开展,“两法”的精神深入人心。为保证“两法”的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两法”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两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两法”的贯彻实施打牢了必要的知识基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国证监会今年将“两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始终抓紧不放松,结合“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在证券监管系统内部以及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分层次、分类型举办的“两法”培训班,有力地推动了资市场“两法”学习的活动,其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形式也广为开展。可以说,这次“两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工作力度是自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空前的。通过宣传,帮助证券监管工作人员和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深入了解了“两法”修订的精神和主要内容,效果比较明显。
(二)“两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及时跟进,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两法”实施以来,各相关部门发布了大量的配套规定。中国证监会组织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等行政法规,已经上报国务院审议。先后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规章,一共14件,融资融券交易、QFII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47件,审定发布了上市规则等交易结算规则11件。上述法规、规章、规则的制定和发布对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涉及数量之多、变动之大、速度之快,皆为历史之最,法律规则体系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的各个方面和领域。特别重要的是,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的《刑法修正案(六)》和《破产法》(修订)的通过,进一步夯实了资本市场的法治基础,资本市场主要法律关系更加清晰,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三)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国证监会在此前分三批取消了10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两法”的规定进一步清理确定相关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监管工作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积极探索证券行政执法体制的创新,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立”体制,设立专职委员组成了行政处罚委员会,确立了行政处罚的科学决策机制。
(四)切实加大证券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清欠和清理违规担保取得了重大进展,累计清欠275亿元。依法处置证券公司30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查处了“科龙电器”、“南方证券”、“德隆公司”等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依法追究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在做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工作中,我们始终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各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协调合作关系。特别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清欠、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各项专项工作中,我们更是得到了上述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与有力支持。利用今天的这个机会,我想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重视和支持资本市场工作,重视和支持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努力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落实“两法”要求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
“两法”实施一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两法”的修订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短,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市场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还会有新的情况发生;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法治观念不高,有效的自我约束能力不强。面对资本市场的实际,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注意多一份冷静、多一份思考。法治不仅仅是一种工具和手段,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需要精心的培育和长久的浸润。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继续抓好“两法”的贯彻落实,自觉把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要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体系。要推动《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独立董事条例》的尽早出台。要从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围绕发行、交易、结算活动,从各类经营主体和中介服务主体的市场准入、治理结构、行为规范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严格制度规范,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认真总结立法工作经验,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努力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要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两法”贯穿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基本精神,为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创造了条件。要不断加深对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运行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入研究市场机制性问题,内外并重,推动健全相关制度,消除影响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要积极完善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并购重组等法律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市场主体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逐步形成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的功能。“两法”着眼于资本市场结构和功能的完善,为多层次交易市场、多样化的交易品种和多种交易方式打开了发展空间。要着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适时推出创业板,积极发展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扩大交易所市场规模,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
四是要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两法”体现了资本市场对效率的要求,为市场服务能力的提高和市场监管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动力。要继续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提升审核效率;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对产品创新的限制,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通过规范经营做优做强,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与吸引力。
五是要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的工作理念,任何监管工作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要不断完善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证券监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主动跟进、积极研究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落实高管人员个人责任、强化信息披露、建立风险预警为重点,调整监管执法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切实加大中介机构的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明确界定执法尽责权限,提高执业质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功能。要坚决打击各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同时要积极推动建立适应资本市场实际需要的专业化司法审判制度,探索行政和解执法模式,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及其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制度。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和诚信文化建设。要结合“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两法”内容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和广大监管干部的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的自觉性。要落实好《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切实加强诚信建设。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逐步在资本市场形成和倡导清晰的行为准则、严格的契约意识、牢固的诚信观念和有效的责任追究,努力在资本市场营造法治和诚信的良好文化氛围。
同志们,“两法”的实施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两法”,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努力把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推向前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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