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
部室领导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部门规章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专项业务
相关单位
资格公示
机构名录
统计信息
股指期货
在线服务
办事指南
资料下载
在线申报
状态查询
结果公示
在线咨询
行政许可
公众参与
在线访谈
图文直播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建言献策
公众留言
公众论坛
联系我们
投资者教育
投资者保护
  您当前的位置: 期货监管部 > 股指期货 > 市场动态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
【时间:2007年09月11日】        【来源:期货监管部】               【字号: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近日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这是继锌、菜籽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成功推出之后,今年证监会批准的第四个期货新品种。

我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黄金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黄金生产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福建、辽宁、湖南、陕西等地。2006年全国黄金产量240.08吨,同比增长7.15%,位居世界第三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黄金的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2006年,我国制造业共消费黄金269.3吨,占世界总消费量的9.23%。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多重属性,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当前以黄金为标的物的投资活动在全球非常活跃。近年来,黄金价格与其它大宗商品价格一样,持续走高且波动幅度增大,产金用金企业、金融机构及广大投资者迫切需要通过黄金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

我国开展黄金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利用黄金期货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黄金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形成现货市场、远期交易市场与期货市场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三是有利于打击黄金变相期货交易,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我国黄金市场经过不断的市场化改革,现货和远期交易取得了长足发展,具备了推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我国期货市场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不懈的基础制度建设,也为黄金期货的上市和平稳运行创造了条件。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能够为大宗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基本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将在近期开展黄金期货交易。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访问统计 | 更新统计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 050355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