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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代表人刘晓山和雷茂采取暂不受理推荐的监管措施 |
| 【时间:2008年07月09日】 【来源:发行监管部】   【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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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刘晓山与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雷茂(于2008年5月由首创证券转会日信证券)保荐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7年4月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出大幅下滑的态势:公司2007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以及全年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45.04%、48.95%、98.57%和89.54%,2007年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下滑63.30%。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证券发行上市当年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下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根据上述条例,我会决定,于2008年6月27日起三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刘晓山与雷茂负责推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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