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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条件
  • 应具备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基本条件;
  •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亿元;
  • 近三年新股发行主承销次数不少于五家;
  • 近二年平均股票代理额均占市场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一以上;
  • 近三年连续盈利;
  • 有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开管理的体系;
  • 具备专业人员:
    五名以上具有证券自营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五名以上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十名以上具有证券承销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
  • 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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