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责改字[2002]4号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01年财务报告显示,你公司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并对部分其他应收款未计提坏帐准备。对此,为你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对你公司年报审核及约见公司董事长谈话,我会认为,你公司将2001年10月30日盘亏的12,551,248.59元存货追溯调整到2000年的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的规定。另外, 2001年12月31日,未对拟划转给大股东的94,079,041.0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现责令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对《债权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其他应收款,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你公司2001年的实际状况,计提合理的坏帐准备,并将经审计的2001年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以年报补充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