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证监会视频会议系统——显示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证监会视频会议系统——显示设备
二、投标人条件 1、本招标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企业。 2、投标人具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全国省会城市的配送能力,设备厂家具有全国保修网络。 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集成商,应具有设备原厂商销售资质。
三、招标说明 1.招标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欲投标单位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07年1月12日起到2007年2月1日止。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公休日除外)。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为2007年2月1日上午10:00,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大厦A11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概不退换。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写和密封投标文件,开标前送交的投标文件,须当面交至《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开标当日送交的投标文件须当面交至开标地点的开标会务组。
四、开标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1022房间
五、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法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文鑫、王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大厦A1105室 邮编:100007 电话:64096099转617/652 传真:64096260
六、监督电话 010-88060200
特此公告。
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
200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