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3号)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尚福林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第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