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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中国证监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时间:2007年11月16日】        【来源:公告白皮书】               【字号:      

发文日期:2007319

 

筹集资金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助于实现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化上市公司产品结构,提高规模效益,提升技术优势,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快速增长,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然而,个别上市公司始终没有树立起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根本宗旨,筹资后不是专注主业经营,给投资者带来回报,而是走所谓的捷径,从事自己并不熟悉的高风险投资,这不仅违背了证券市场筹资的本意,而且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风险。

为贯彻《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中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精神,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新形势对上市公司监管的要求,进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中国证监会特制订《关于进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禁止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资金参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责任。中国证监会将把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之,在加强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或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等问题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股权分置改革基本结束,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取得重大进展,为上市公司发展壮大提供良好条件。各上市公司应当把握时机,围绕主营业务不断提升公司业绩;规范运作,强化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给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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