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07年3月27日 证监基金字[2007]88号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金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申请报告》(国泰基营[2007]04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2007年3月9日金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鼎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金鼎基金转型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二、同意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金鼎基金上市交易。
三、同意金鼎基金的名称变更为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由2007年5月31日到期变更为不定期。
四、同意你公司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做适当调整,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做适当修订。
五、同意你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机构办理资产账户的更名手续。
六、你公司在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过程中,应当会同基金托管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