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07年3月21日 证监基金字[2007]84号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报告》(益民字[2007]2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