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2007年3月22日 证监基金字[2007]80号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核王德英基金从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博时[2007]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王德英(身份证号码:110108197102068916)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王德英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