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基金字[2007]15号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拆分宣传材料审核的申请》(交施[2007]第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不持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