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基金字[2007]19号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宣传单页备案的报告》(新基发[2006]3号)及相关
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它有关规定,
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