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200449 | 分 类 | 其他;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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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辽宁局 | 发文日期 | 1608073440000 |
名 称 | 关于开展辽宁辖区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开展辽宁辖区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机构: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67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引》),现就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投教基地”)申报命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投教基地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申报材料请报至辽宁证监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2号银基发展中心1301室,邮编:110003)。
二、国家级投教基地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申报材料请报至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803室,邮编:100033)。
三、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指导意见》和《申报指引》,请各机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参与投教基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省级投教基地申报联系人:
孙秋实,024-22899942 ,sunqs@csrc.gov.cn。
金 萍,024-22899927, jinping@csrc.gov.cn。
国家级投教基地申报联系方式:010-88061922
附件:1.《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3号)
2.《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67号)
辽宁证监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