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前身为江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隶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19981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的要求,江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上划中国证监会,实行垂直管理,并于1999620日正式更名为“中国证监会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2004227日,更名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简称“江西证监局”。

  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监管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截至目前我局内设处室包括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稽查处、法律事务处、综合业务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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