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作出判决

日期:2021-12-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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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证券纠纷案是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此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构建民事、行政、刑事立体化责任追究机制的标志性案件,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重要意义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创新。在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对于维护市场“三公”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通过司法制度创新带动金融市场生态改善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不仅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甚至可能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能够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有效遏制和减少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生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一揽子解决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能够高效、妥善化解群体性、涉众型纠纷,大幅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

二是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发行端准入方式的市场化改革能否顺利施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端的监管执法是否有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利于弥补证券民事赔偿救济乏力的基础制度短板,与行政、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立体化的制度合力,共同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特别是注册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有利于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我国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当其受到证券违法行为侵害时,由于非常分散、单个投资者索赔金额较小等原因,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现象突出。由投保机构参与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通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能够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的问题。

四是有利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规范市场运作,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主要适用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案件,可以有效督促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守法经营、依法披露,提高经营透明度,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同时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共同提升资本市场诚信水平。

二、康美药业案诉讼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31日,11名投资者就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案向广州中院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广州中院向上市公司发出应诉通知书。2021年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接受投资者委托的说明并通知上市公司。4月8日,投资者服务中心根据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广州中院提交了依法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申请。4月16日,广州中院发布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公告。5月28日,广州中院召开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庭前会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协商下一步工作。6月4日,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康美药业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6月12日,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资格查询公告。6月18日,广州中院组织召开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线上调解沟通协调会。7月27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进一步听取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组织对损失核定报告进行质证,并再次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和方案。8月10日,揭阳中院组织召开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投资者服务中心参加会议,并积极参选加入债权人委员会,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揭阳中院9月1日出具决定书,认可投服中心成为债委会成员。8月26日,投服中心向广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广州中院9月8日对有财产可保全的17位被告执行保全。9月28日,广州中院就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主持开展第二次调解。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依法作出判决。

三、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为落实《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制度优势,持续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保护机构将在充分尊重投资者诉讼选择权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进一步健全案件评估、决策、实施等制度机制,依法推进代表人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帮助广大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同时,证监会将持续加强与最高法院的沟通协调,在全面总结首单案件实践经验基础上不断推动完善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制度机制,持续向资本市场释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民事责任追究力度的强烈信号,助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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