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17-0017954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江苏局 发文日期 149082612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江苏证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投资者教育宣传以及回应社会热点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江苏证监局通过互联网站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一)重要监管措施及工作动态

在“监管工作”栏目发布我局工作动态12条,主要包括我局重点工作进展、重要工作会议、重要监管举措、培训教育等情况。

(二)行政审批

2016年互联网站共发布行政许可批复103件,其中包括行政许可审核进度表50件;发布证券公司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年检公告1期;发布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受理登记公示信息64条,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进度信息3期

 

(三)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2016年我局在互联网站共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36件;在“行政处罚”栏目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件。

  (四)市场统计信息

在“统计信息”栏目按月发布辖区证券期货市场信息12期,做到按月公布江苏辖区分地区情况统计信息。

(五)机构职能及设置情况

  在“证监局介绍”栏目发布我局机构职能、处室设置、主要领导及联系方式等信息4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六)投资者保护

在“投资者保护”栏目发布涉及国债期货、公司债、打非整清、沪港通、私募基金以及最新政策解读等投资者关注的热点资讯共计271条。

 

二、宣传及回应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主题宣传活动以及“12386”平台等多种方式,主动宣讲政策,回应投资者诉求。

(一)新闻媒体发布

通过编发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围绕推进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打击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等主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我局监管执法工作和辖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动态全年共向《证券时报》《新华日报》等媒体提供多篇新闻稿件,通过主流媒体刊登我局相关报道逾20篇。其中,2016年11月,我局召开了辖区新闻媒体座谈会,邀请中央驻江苏和省内有关报纸、期刊、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共18家媒体代表参加座谈,围绕投资者保护、私募监管、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交流,集中刊发了一批投资者保护的典型案例把新闻宣传与一线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题宣传

  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在扬子晚报、大众证券报、江苏经济报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持续宣传私募基金相关知识,并制作私募基金宣传手册、宣传折页、《私募基金怎能这样宣传》投资者教育视频短片等各类投资者教育产品。组织开展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3.15投资者保护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媒体宣传、健康环保行、微信评选、“走进上市公司”、“走进投教基地”等五大主题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全年投资者教育宣传中,先后局外网发布投资者保护文章234篇;组织发放投资者教育传手册6万余册,发放宣传折页2万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92%,其中,当面申请11件,传真申请1件,信函申请22件,网络申请17件。

(二)答复情况

我局对2016年收到的5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8件,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不同意公开的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9件。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的3件,均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因不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答复而提起行政诉讼6件,目前(截至。。。)3件未开庭,2件裁定按撤诉处理,1件裁定撤诉。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2016年,我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及渠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与回应社会关切有待进一步结合,主动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

2017年,我局将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的范围,进一步保持信息发布准确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