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6-00179527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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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黑龙江局 | 发文日期 | 1459301100000 |
名 称 | 黑龙江证监局2015年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黑龙江证监局2015年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证监局2015年度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规定,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指南》、《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黑龙江证监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流程、分工、责任、形式、时限、监督保障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制度规范、监管对象(及变动情况)和行政许可事项、批复等监管信息,共计完成184条监管信息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58条,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批复、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等;投资者保护58条(其中:监管对象16条;投资者园地9条;法律法规33条);统计信息11条;办事指南10条;监管工作9条;通知公告6条;辅导企业信息5条;互动交流2条;其他25条。
三、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和不予公开监管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一起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申请,已按规定进行了接收、受理和答复。
四、监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在公开监管信息过程中收取费用。
五、因监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不存在因监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2015年我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力度仍须加强,内容实用性和形式多样化程度仍须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高对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监管转型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二是不断扩大监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把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逐步扩大主动公开监管信息的范围,不断满足广大公民对监管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公开制度。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努力实现监管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确保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