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14-0017962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广东局 发文日期 1396202100000
名        称 广东证监局2013年度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广东证监局2013年度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广东证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制度、拓展内容、创新形式、强化监督,扎实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组织分工、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协调监督等环节,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办法》、《网上信息发布工作规程》、《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等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3年,我局又制定印发了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各环节落实保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互联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责任处室和发布流程,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全面地获悉相关监管信息。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充实内容、及时发布,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我局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如实公开监管信息。一是公开内容充实根据办法和局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局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对局内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机构以及辖区监管对象名录等应予公开的信息,依法全部予以公开同时,针对日常监管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市场统计等监管信息,也都在相关信息产生后及时进行了公。2013年,我局共通过互联网公开监管信息1210条,其中通知公告、行政许可等应公开事项全部按规定予以公开,同时在会内网发布工作信息67条。二是公开重点明确。我局不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核过程及相关情况的定期公示,依法通过互联网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结果。同时,重点加强对监管对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2013年,我局在局互联网站共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通告45期,发布行政许可文书251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另一方面,强化投资者关心的上市公司监管信息的公开,通过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承诺履行信息、公司治理信息和分红信息的集中公示制度辖区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高管人员、重组方等主体历年来公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等诚信信息,以及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等信息,通过局互联网站相关专栏予以集中公示,并定期持续更新相关信息。我局还建立了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受理登记信息公示制度,在局互联网站发布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受理登记公示信息29期。通过主动公开、向投资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有助于强化社会监督,提高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透明度。三是公开时间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更新。

(二)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我局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扩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和效果。一是积极利用大众媒体发布监管信息。通过编发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组织新闻交流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向公众解读与我局监管业务相关的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共向《中国证券报》、《南方日报》等媒体提供新闻稿件近10篇,协调接受媒体记者采访12次,通过主流媒体刊登我局相关报道50篇。是积极应用投资者保护手机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根据辖区78%的投资者主要通过手机渠道接受证券信息的特点,我局联合辖区证券公司共同开发建立了“辖区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手机信息平台”,2013年通过该平台共发布监管政策信息及公益性提示信息14期,投资者通过手机和电脑终端累计接收相关信息超过6000万人次三是充分发挥信访热线功能公开监管信息。配合证监会开通“12386”热线,把信息公开的咨询电话与信访投诉接听电话设在一起,充分利用信访投诉接听电话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丰富经验,向信访人直接反馈属于应主动公开范围的监管信息,回复其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当场回答的咨询,使申请人在咨询或者申请信息公开时得到及时、准确的指导。通过上述措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得到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展示了证券监管部门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要求公开监管信息的申请,也未出现因监管信息公开事宜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四、监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我局未对监管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五、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监管信息工作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投资者和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肖钢主席有关推进监管转型、加快建设透明证监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大力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时性,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监管信息公开需求

链接: 中国政府网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识别码:bm56000001京ICP备 05035542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80号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归档数据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