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5-00179628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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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东局 | 发文日期 | 1426018080000 |
名 称 | 广东证监局2014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广东证监局2014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强监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网上信息发布工作规程》、《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办法》等制度,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14年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的规定,我局又及时制定印发了《广东证监局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规程》等制度,就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指导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解答要点,指导工作人员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及时公开重要监管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围绕推进监管转型、加强监管执法、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创新发展等主题,利用全国“两会”召开、举办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等有利时机,通过编发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组织媒体专题报道、举办新闻交流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三大证券报”和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地方主流媒体的联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向公众解读最新的法规政策,宣传我局监管执法工作和辖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动态。2014年,我局共向《中国证券报》、《南方日报》等媒体提供新闻稿件28篇,协调接受媒体记者采访7次,通过主流媒体刊登我局相关报道49篇。与此同时,积极利用局互联网站和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发布监管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累计发布相关信息63篇,其中局互联网站发布19篇,局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发布44篇,包括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1篇。
(二)加大行政审批备案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证监会有关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于2014年上半年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逐一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审批机构、审批对象,在局互联网站予以公开。按照证监会取消、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安排,及时下发《关于调整部分证券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取消“证券公司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部分行政审批取消、调整的事项进行公告,并梳理更新了在局互联网站公布的《证券类备案事项报送指引》,公示所有备案事项的标准、流程、期限和方式。持续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核过程及结果的公示,坚持每周公布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信息,对行政许可批复文书在印发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2014年,我局互联网站共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期货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通告各51期,行政许可文书205份。进一步健全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受理登记信息公示制度,在局互联网站设立辅导企业信息一级栏目,发布拟上市公司辅导备案受理登记公示信息27期,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进度信息4期,辅导保荐机构有关辖区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总结报告14份。
(三)动态发布监管执法信息。严格按信息公开规定公开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2014年,我局作出的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在局互联网站及时发布,我局还主动公开了对辖区证券经营服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3份,起到了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警示教育的效果。加强投资者保护相关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分红信息集中公示制度,对辖区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高管人员、重组方等主体历年来公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等诚信信息,以及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等信息,通过局互联网站相关专栏予以集中公示,并定期持续更新。督促辖区193家上市公司和600多家证券经营机构在广东资本市场网对其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了集中公示。
(四)定期发布辖区资本市场相关信息。我局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对局内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应予公开的信息,依法全部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按时发布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同时,注重加强辖区资本市场相关信息的公开,坚持每月在局互联网站发布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并定期更新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期货经营机构和上市公司名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五)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方面积极发挥局互联网站、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广东资本市场网、新闻媒体等信息平台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注重创新载体,拓展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效果。一是积极应用投资者保护公益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在2013年联合辖区5家证券公司开发投资者保护手机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辖区证券、期货、基金投资者的公益信息平台,定期通过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软件终端和手机短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解读重大政策,回应投资者诉求。2014年,通过该平台共发布监管政策信息及公益性提示信息26条,投资者累计接收相关信息超过9000万人次。二是开设网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监管信箱,畅通与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互动交流的渠道,统一明确监管口径,及时为相关机构答疑解惑,宣传监管政策法规知识,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水平。2014年,通过该信箱发布监管政策信息12条。三是印制法规读本和宣传资料,向行政相对人及时公开有关监管政策信息。依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先后编印《私募投资基金政策法规宣传手册》800本和“沪港通”宣传折页15万册,向相关私募基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免费派发,为相关监管政策热点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宣传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充分发挥信访热线功能公开监管信息。配合证监会“12386”热线落实转办工作,把信息公开的咨询电话与信访投诉接听电话设在一起,充分利用信访投诉接听电话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丰富经验,向信访人直接反馈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监管信息,回复其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当场回答的咨询,使申请人在咨询或者申请信息公开时得到及时、准确的指导。
三、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要求公开监管信息的申请,也未出现因监管信息公开事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四、监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4年,我局未对监管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五、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投资者和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肖钢主席有关推进监管转型、加快建设透明证监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探索更适应投资者需求的公开方式,通过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大力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探索建立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时性,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不断增长的监管信息公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