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工作

日期:2021-09-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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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积极参与推动“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落地,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宣传、业务规则制定、协调机制建立等工作。2021910日,经国务院同意,“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首批产品将于近期落地。当日,广东证监局杨宗儒局长出席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新闻发布会,就“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对公募基金的风险评级不一致时‘北向通’投资者能否购买”的问题答记者问。

 

 

问: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对公募基金做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投资者能否通过“北向通”购买这类产品呢?

广东证监局: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大家知道,公募基金产品实行双受托制度,具有每日估值、组合投资、公开披露等特征,被公认为最规范透明的大众理财产品之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分级一般分为五级,这次“北向通”投资的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范围限定为“R1”至“R3”三个级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产品,总体来讲风险属于中低类型。按照“跨境理财通”《实施细则》的规定,只要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代销银行对公募基金产品的风险评定等级均在“R1”至“R3”范围内,即使两者评定的具体风险等级不完全一致,也符合“北向通”投资产品要求。举个例子,如果某只公募基金,内地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将风险评级定为R2,内地代销银行评级为R3,按照这个规定,也是可以被列入“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购买。

接下来,广东证监局将切实落实好证监会关于“跨境理财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总体安排,加强与人行、银保监等兄弟单位在监管信息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协作,进一步改进监管服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投资者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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