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10415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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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核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4〕1182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主要股东的申请报告》(同证〔2021〕21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对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6.886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674.42万元)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