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2-00012282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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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核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的批复 | ||
文 号 | 证监许可〔2022〕1767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的批复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甬兴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的申请》(甬证发〔2021〕8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和《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限参与创业板、科创板项目跟投)。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并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完成另类子公司筹建工作,配备人员、系统、场所,筹建情况通过你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现场检查前,不得实际开展业务。
四、你公司应当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控责任,加强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措施切实防范与子公司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风险,督促子公司稳健经营、依法展业。
五、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你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住所地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