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日期:2023-05-16     来源:

【字号:

〔2023〕85号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至7月向北京貂蝉梦工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累计采购2,838.26万元,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前述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吸取教训,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3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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