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监管 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北京证监局召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情况检查通报会

日期:2021-1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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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规范辖区律所及律师相关执业行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北京证监局联合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于11月9日共同召开辖区证券法律业务执业情况检查通报会。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党委书记吴运浩、副局长侯凤坤、北京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王群、证监会法律部综合处副处长何安然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赵曾海、辖区7家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所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及时通报相互借鉴,共商共治狠抓整改北京证监局在隐去相关律所名称的前提下,逐一通报提示了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7家律所在执行债券业务、上市公司重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工作底稿的制作和保存不规范,二是未审慎履行核查验证义务,三是法律意见存在个别不规范之处。与会的7家律所代表依次发言,回应监管关注问题,共同探讨律所更加规范地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努力方向及具体举措。各律所代表表示,将认真学习借鉴集中反馈的问题,及时传达通报至全所范围,通过系统性业务培训,完善内核风控制度,开展所内工作底稿自查自纠等方式,落实整改要求,提升工作质量。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隐患会议强调,集中反馈的目的是对各家律所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提示,宣讲当前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对律师执业的新要求,提醒各律所在注册制改革的进程中进一步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助力行业机构稳健发展。针对目前律师执业过程普遍存在的“重股票轻债券”“重业务轻风控”、“重数量轻质量”、“重结果轻过程”等问题,证监局领导结合证券法律业务被行政处罚、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案例,要求律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微杜渐,加强律所内控管理,避免因个别项目质量问题给律所造成重大损失。同时结合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所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正确认识新形势,二是熟知并不断学习新规则,三是加强律所内控要求,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交流。

  充分发挥“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会议指出,北京证监局与北京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联合约谈”监管协作机制的作用,近年来先后对北京近50家律所开展专项检查,未来可以继续推进监管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司法局领导对律师行业依法规范开展证券法律业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证券法律业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证券法律服务业务执业理念;三是提高协作水平,压实律所管理责任,加强律师培训。

  加强培训指导,形成长效机制借助本次通报会的契机,北京证监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在进一步合作方面达成共识。下一步,北京证监局将借助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力量,加强对从事辖区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及律所的培训工作,督促证券律师不断学习新规则,熟知新要求,增进辖区律所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持续将监管要求传达给市场主体并推动落实,共同协作,形成合力。

  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北京辖区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证券法律业务监管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提升。接下来,北京证监局将继续增进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协作,加强与中国证监会法律部的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贯彻落实“零容忍”理念,督促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辖区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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