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307065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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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对王荣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文 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39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王荣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荣海:
我局发现你作为上市公司安科生物(股票代码:300009)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配偶肖俊霞于2021年6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安科生物股票100股,交易金额1,678.00元;你于2021年11月1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安科生物股票10,000股,交易金额12.69万元,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深刻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同时,我局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安徽证监局
2021年12月17日